特別是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,我國城市建設的大規模擴張使新建的敏感建筑“主動”向電磁舉措措施(除塵器設備)靠攏。也_是說,_易引起公家關注的輸變電舉措措施、磁懸浮鐵路處在該劃定約束之外。
環保部表示,跟著經濟社會的發展,信息發射舉措措施、電磁能利用設備、高壓輸變電舉措措施的建設和應用越來越廣泛。
近年來,因為電磁污染導致的糾紛甚至訴訟并非罕見,人體曝露在電場、磁場、電磁場中是否存在潛伏的健康影響,已成為公家關注的焦點。而1996年至2007年,世界衛生組織(WHO)組織實施“_電磁場計劃”,對電磁環境影響題目進行了研究,批準發布了一系列研究講演。
環保部透露,電磁尺度提出50Hz磁場的公家曝露控制限值為100μT,與世界衛生組織推薦尺度的限值及《500kV_高壓送變電工程電磁輻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規范》推薦限值一致。
電磁尺度還明確,公家糊口、工作場所的50Hz頻率的電場強度限值為4kV/m,“輸電線路走廊內的農田和公家偶然停留或流動的場所,其頻率50Hz的電場強度限值為10kV/m,且應給出警示和防護指示標志”。此外,還拓展完善了電場、磁場、電磁場有關場量公家曝露限值,增加了1Hz~0.1MHz頻段的限值。環保部因此決定修訂上述劃定。
1988年,我國曾發布《電磁輻射防護劃定》,但劃定沒有對0.1MHz以下頻段的限值作出劃定。